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邯郸市昶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一案,已由邯山区公安局经侦大队受理,凡是在该公司(位于农林路与邯山街交叉口)交款且尚未报案的群众,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携带身份证、房屋认购协议、收据、银行流水的原件及复印件,到邯山区公安局经侦大队报案登记。】
关于邯郸市亿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集资参与人登记公告 邯郸市亿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已由邯郸市公安局丛台区分局立案侦查。 请各集资参与人,在2021年2月1日之前进行登记确认(请相互转告)。 一、登记范围:
11月30日,河北省住建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住房公积金异地个人住房贷款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提出从今年12月15日起在全省全面开展住房公积金异地个人住房贷款业务。
11月27日上午,邯山区副区长李永生接待浙江国鸿新瑞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投资总裁吴培荣一行,并举行座谈。区住建局、建投公司、兴华街道办事处负责同志参加座谈。李永生副区长对到访客商表示热烈欢迎,向其全面介绍了邯山区基本情况。认真听取客商关于企业基本情况介绍和来我区考察投资意向,与客商